十七岁的时候,我在QQ上暗示沈安琳,谁给我这个领带夹,我就会很喜欢很喜欢她。
可我不再十七岁了,我今年二十四,参加工作两年,每天穿的衣服都是黑白成套的西装,高中时对职场的向往早就消失殆尽。
领带夹,我不会再喜欢这种东西了。
所以,我轻轻捏过领带夹,随手往桌上一扔:
“好,我原谅你。沈安琳,你放开我吧,我要去工作了。”
说完,我甩开她的手,大步跨了出去。
沈安琳没追过来。
她大概是生气了。
我又开展了和沈安琳的冷战。
这一年来,我们吵架越来越频繁。
无外乎关系到一个人,唐天宇。
我想起大学我和她异地恋的时候,两个人第一次吵架,也是因为唐天宇。
那年唐天宇和自己的初恋分手,跑来沈安琳的大学来找她。
而她呢,丝毫不顾及我的心情,陪着唐天宇在外面度过了一夜。
被我发现之后,她无所谓地回我:
“我和他什么都没有,别疑神疑鬼一天天跟神经一样。”
那是我第一次和她吵架。
可三天,五天,一周过去了。
她都没来找我道歉。
朋友圈反复更新和唐天宇待在一起的惬意,配文是:
「最亲密无间的好友。」
于是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自己太过分了,她交一个普通朋友,我也要去干涉吗?
谈了恋爱,就不可以和男生一起玩了吗?
我连夜飞过去找她求和。
那次,我错过了大学英语六级的考试。
年轻的时候爱着沈安琳,像飞蛾扑火一样地去爱,甚至让我为她付出性命,我想二十岁的温毅,恐怕也会甘之如饴。
那时我甚至向她承诺,毕业后我会和她一起生下一子一女,她去追求事业想,我做出牺牲承包家里的一切家务,照顾儿女,陪着她过简单安逸的日子。
现在想想,自己也真是够蠢的。
大学四年,我从来都是整个系里绩点第一名,老师说我天生能力强,在职场干一定大有作为。
我想或许某种程度,我应该感谢现在堕落的沈安琳。
如果不是她工作上碌碌无为,挣的薪水不够支撑我们这个家庭的开销,我也不会在职场上大杀四方。